金属铝粉尘隐患,安全设备不防爆,2.5万元罚单敲响警钟!
2025-4-25
案例详情2024年12月26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某铜铝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重力浇铸车间使用1台双头砂带机对铝制品表面进行打磨作业,砂带机未采取粉尘收集措施,作业现场周边存在大量金属铝粉尘,砂带机及周边电气及线路不防爆。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的规定,上述隐患判定为重大事故...
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重罚!
2025-4-24
某行政执法部门对某铸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油性漆调漆间、喷漆室共5处需要安装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地方均未安装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七项,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铸造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油性漆喷漆车间进行作业,并在15日内按照规定安装固定...